佛山商标注册总结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佛山商标注册总结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

佛山商标注册总结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

作者: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30 08:28:35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佛山商标注册总结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基本和普通商标注册是一样的。 

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条件?与哪些部门协调? 

可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或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商标申请注册期限一般有一年的时间。

申请时形式要规范,主题要合格,企业或自然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是个人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标局才予以受理。

如何注册农产品商标才能博得大众眼球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选择商标代理机构时,要选择带有国家商标备案的正规的代理公司比如(标局)或律师事务所,确定商标代理机构之前最好到商标局官方网站查看该代理机构是否有备案;选择有经验的诚信的代理机构,其会在商标注册之前会对名称进行充分检索,并提出一些建议,会比较有保障。  

怎么起商标名称? 

起商标名字如同起自家孩子名字一样,要起一个独特的名称,从商标法的角度来讲就是名称要具有显著性。

起独特又容易记的名称比较难,特别是两个字的名称不是很好确定。应在注册前先备选几个名称,让代理机构进行充分检索,最好用三个或四个字的名称,字太多会缺乏显著性。 

不能和其他注册过的商标名称重名,这是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初步检索的必要条件。注意地域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区名称不能注册,有国家机关、党政机关标记的、有国旗国徽图案的logo也不能注册。 

在网络销售农产品是不是也要注册商标? 

销售产品和注册商标没有必然的联系,销售产品特别是食品主要受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规范约束。产品若达到加工企业的规范可以获得与食品相关的证书,如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一定要申请商标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县级名是不能放入商标内的,所以最好取一个简单通俗的名字更好,注册商标您最好多准备一些心仪的名字,然后找一个正规的代理机构做一次全方位检索,可以找标局,挑选注册成功率最高的那一个注册会更好。

农产品商标注册主要用于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

商标权客体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出处的标志,它能把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区别开来。《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2)服务商标。所谓服务商标,是指服务的提供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志。这里所说的服务,指的是无形的服务,如广告业、保险业、银行业、不动产业、运输业、音像出租业、餐馆等行业提供的服务。服务并非仅限于营利性的服务,也包括非营利性的服务,例如,医院和学校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

服务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始于199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由于服务商标在性质上与商品商标非常接近,基本适用于同样的标准,因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有时候通过非常简短的修订就能引入现行商标法中。实际上,我国在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除了在第四条增加第二款外,仅通过第三款的一句简短说明,就使服务商标的保护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第三款的内容是:“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商标可划分为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1)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注册人不仅自己不使用,而且还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的商标。防御商标制度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我国没有建立这种制度。

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如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

证明商标的特点是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手续的他人使用。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22号令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而且不得转让。

3、按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二者均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对于普通商标来说,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末注册商标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论其注册与否,都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比,往往可以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获得特殊保护,而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且还可以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甚至全类商品上以及禁止企业名称侵权方面获得特殊保护。

4、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和味觉商标(气味商标)。

这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划分方法。我国现阶段不受理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的注册申请。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两种,我国仅受理平面商标的注册申请,立体商标尚未予以注册和保护。


 

版权所有: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